刘迅甫、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再获殊荣
上传时间:2019-07-31 10: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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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第十五届)中国企业诚信与竞争力论坛在京召开  刘迅甫、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再获殊荣

2019年7月28日,由中国商界杂志社、中国商报社、《经济》杂志社、中国流通行业管理政研会信用管理专委会、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商业模式研究所、《匠心》栏目组等媒体机构联合主办的“第十五届信用中国年度盛典暨2019中国企业诚信与竞争力论坛”活动在北京全国人大会议中心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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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李蒙向大会特发贺词表示祝贺。贺词中说,中国企业诚信与竞争力论坛活动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企业顺应新时代的变化,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发展水平,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都将发挥积极的影响和作用。希望与会企业家和与会代表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抓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传承诚信,创新发展,运用新技术、新理念、新模式,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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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论坛以“致敬新时代•向祖国70华诞献礼”为主题,旨在以弘扬诚实守信理念为价值内核,以约束失信行为要旨,实现社会公序良俗为目的的社会诚信体系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大力推进信用制度建设,培育以契约精神为核心的诚信文化,筑牢良好营商环境的社会基石。以诚信建设成果向祖国七十华诞献礼。

来自全国各地不同行业的专家、学者、企业家、知名人士、媒体记者和相关领导300余人出席了会议,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院长刘迅甫、副院长刘秀平应邀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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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荣获:2019信用中国·文化艺术领域十佳示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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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院长刘迅甫荣膺:献礼共和国70周年华诞·中国正能量十大榜样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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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门(北京市民政局)主管、注册、登记、批准的合法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登记证号:京民民政字第00303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证号:58080045-X,法人代表:刘迅甫(著名诗人、书画家)。专业从事中国诗书画艺术研究、创作、培训、展览及国内外文化艺术交流等相关业务活动。经北京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评定,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被确定为AAAA级单位。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自成立以来,举办了一系列体现新时代诚信文化、文化自信和具有正能量的社会公益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并获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院长刘迅甫,河南沈丘人,自幼酷爱诗书画印艺术,其艺术作品多次在国际、国内重大赛事中参展获奖、多次在海内外交流巡展。著有诗集《屋檐雨》、《三月雪》、《八咏堂吟草》、《刘迅甫绝句精选》、《刘迅甫绝句三百首》、《农民工之歌》等。《刘迅甫绝句精选》荣获“中国第五届大众文学百花奖”、《习近平总书记亲民诗话》荣获“第五届华夏诗词奖”。《农民工之歌》被誉为“时代的图腾,民族的歌谣”,先后两次在人民大会堂专题研讨;中国作家协会曾为其召开专题座谈会;2011、2012、2014年载入中国文学大事记;入围“第六届鲁迅文学奖”;2013年被五洲传播出版社翻译成三种(英文、法文、西班牙文)外文出版发行;2014年11月,文化中国网将其作为独特的文化现象开展“从刘迅甫现象看当今文化艺术的时代担当”主题座谈;2015年10月15日,《农民工之歌》被改编成大型音乐舞蹈诗剧,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大礼堂公益演出;2017年10月香港电视台重磅推出特别节目《农民工之歌》纪念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讲话发表三周年暨人民大会堂公益演出两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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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刘迅甫始终践行着“欢乐着人民的欢乐,忧患着人民的忧患”,坚持三十八年为农民义务写春联,被誉为“最接地气的书法家”。2013年被评为“中原十大孝子”,有“中原孝贤士,百姓艺术家”之美誉;2014年10月,入围北京十大榜样候选人;2014年12月,被评为北京社会组织系统先进个人;2016年7月荣膺“中国文化艺术·2016十大领军人物”;2017年度中国诗书画艺术领域十佳卓越影响力人物;2018年5月荣膺“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诗书画印艺术领域卓越成就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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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迅甫现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华诗书画委员会委员、中华诗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诗书画网总编辑、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中国诗歌学会书画艺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绘画艺术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师范大学国学院客座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国学院诗词研究与创作中心常务副主任、北京东方中国诗书画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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